动态 | 无视国际裁定!印度拒绝维持《印度河水条约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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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共 2147 字 阅读预计 5 分钟 作者 | 一裁 编辑 | 张兴媚 审核 | 单敏敏 陈珏可 图源:网络 海牙常设仲裁法院本周对1960年印度和巴基斯坦之间签订的《印度河水条约》 (Indus Water Treaty)作出有利于巴基斯坦的裁决,称这一历史性条约仍然完全具有约束力,印度没有终止或暂停该条约的正当理由。 该裁定要求印度维持与巴基斯坦已有数十年历史的水资源分享条约,并限制在争议的克什米尔地区建设一座水电站项目。印度政府则明确表示拒绝该项裁定。 印度去年将该协议“暂停”执行,并表示其决定仍然有效。 印度外交部周一发表声明称:“这个所谓的仲裁法院对印度的主权决定没有任何管辖权。其现在或未来的任何声明,都不会影响印度正在进行的项目相关行动。”常设仲裁法院还命令印度限制克什米尔拉特尔水电站的建设,禁止水坝坝体和引水结构超过一定高度。 该裁决将持续有效至世界银行任命的独立专家作出最终决定后90天,预计该决定将在2027年7月前作出。 印度河(Indus River)发源于青藏高原西部附近,流经拉达克、克什米尔地区和巴基斯坦,最终注入阿拉伯海。 1947年,印巴分治切开了原本连成一体的河流与灌溉系统。部分上游控制设施落在印度一侧,下游大量农田和人口则落在巴基斯坦一侧,矛盾由是而生。1960年。《印度河水条约》在世界银行的斡旋下达成,管辖印度河流域的水资源使用。条约采取分河安排,东部三河主要由印度使用,西部三河主要由巴基斯坦使用;同时建立常设印度河委员会(Permanent Indus Commission)、中立专家(Neutral Expert)和仲裁庭(Court of Arbitration)等机制。 该条约经受住了三次战争和长期的外交紧张,但近年来面临越来越大的压力。2025年4月,克什米尔发生武装袭击事件后,印度宣布暂停执行该条约。 巴基斯坦外交部长伊沙克·达尔周一通过社交媒体表示,伊斯兰堡欢迎常设仲裁法院的裁决他表示:“该裁决印证了巴基斯坦的一贯立场,即有约束力的国际条约不能被单方面暂停或废除。 印度必须完全履行条约义务,并遵守其争端解决机制作出的具有约束力的决定。”作为下游国家,巴基斯坦高度依赖《印度河水条约》,数千万人的生计和生存依赖这些河流的水源。根据查塔姆研究所汇编的数据, 印度河流域为巴基斯坦约80%的灌溉农业供水,该行业雇佣了全国65%的劳动力,约占巴基斯坦国内生产总值的25%。 本文转载自“一裁仲裁”微信公众号2026年9月4日文章,原标题为《一裁 | 印度拒绝海牙常设仲裁法院裁定,拒绝维持〈印度河水条约〉》 本期编辑:张兴媚 本期审核:单敏敏 陈珏可 *前往公众号后台发送“编译”,即可查看往期编译合集 ▲为保2024大选,印人党打算收割这个群体的选票了..... ▲经报·96期 | 印落后中国16.5年,但正在快速缩小差距! ▲军报·34期 | 印国防工业大崛起?美国居然是印军火最大购买国… 更多内容请见↓ 欢迎您在评论区留下宝贵的意见或建议,但请务必保持友善和尊重,任何带有攻击性和侮辱性语言的留言(例如“阿三”)都不会被采用。 特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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